一封事隔半年的道歉信,再次引发“二选一”之说

会走路的三百块 | 2018-05-02 16:00

4月28日,家居品牌红品爱家在其官方微信发布了一则道歉信,称去年9月发布的《红品爱家不忍京东霸权退出声明》公告,与事实存在出入,侵犯了京东的名誉权,发布后对京东声誉造成了一定损害,让社会公众对京东产生了误解,向京东郑重道歉。

这则事隔半年多的道歉声明,恰逢五一小长假的销售旺季,让电商平台由来已久的“站队”之争再次被提起。那么,电商平台的“二选一”究竟几分火药味?会给商家和消费者带来哪些影响?又应该如何完善监管呢?

■一封事隔半年的道歉信

去年9月6日,红品爱家发布了《红品爱家不忍京东霸权退出声明》公告,表示店铺是商家自主的主权,拥有自主选择渠道商、自主管理和经营店铺、自主参与电商平台活动,以及自主维护产品定价体系的自由,这一自由不应受到任何渠道商或平台的侵害。因此宣布退出京东。这份退出声明将矛头直指京东,但并未言明个中细节,一时间舆论众说纷纭,有指责京东搞“霸权”的声音,也有人猜其中另有隐情。

处在风口浪尖的京东随即以红品爱家侵犯名誉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起诉的理由之一是,认为商家所说的“锁后台”纯属造谣,其中,红品爱家所说的锁后台,就是在大促进行期间,想修改相关数据而无法操作,这是在大促前就确定好的规则,并且事前双方都接受。

那么,这一规则是否存在“霸权”?一位电商平台的商家告诉记者,每逢大促,包括京东在内的电商平台都会发布促销,商家根据规则提报其所参与的规模、价格等,待双方确认后,平台会调动各方面资源,将参与的品牌打包进行推广。

“一旦确认之后进入推广阶段,我们是无法再修改价格、库存等数据的。”这位商家表示,这一方面确保大促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也是基于投入考虑,一旦前期投入了推广资源,而商家再修改,平台就会有损失。他认为,这也是基于双方诚信,可以说是平台的正常利益诉求。

在4月28日红品爱家发布的“道歉信”中也称,去年9月发布的那份公告“与事实存在出入”。也就是说,“霸权”之说并不成立,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红品爱家宣布退出京东?这不免让人猜测,红品爱家实则遇到了平台“二选一”的抉择。

■由来已久的“二选一”之争

每年的“6·18”和“双11”不仅是商家年中和年终大促的角逐,也是零售电商巨头之间对决的主战场。而近年的“6·18”和“双十一”大促,除了广告战、价格战之外,还有一种“盘外招”,即让商家在自己和对方平台间作出单项选择,也就是俗称的“二选一”,而且,这一戏码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去年双十一前夕,多家服装品牌关闭京东店铺,包括海澜之家、太平鸟、欧时力、江南布衣、真维斯等40多个国内知名服装品牌官方旗舰店,而在天猫等其他电商平台的,这些商家的店铺仍会继续运营。

事实上,品牌商“抱团”关闭京东店铺已不是第一次。早在2015年,京东集团就曾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称其不断接到商家反映阿里在“双11”促销活动中胁迫商家“二选一”。虽然天猫回应是商家根据市场判断的“自由选择”,但“二选一”之说仍难平息。

“在一些大型促销活动时,平台要求商家只能‘二选一’。”某服装品牌商告诉记者,平时的经营,大部分仍可以同时在多家平台上进行,但去年“双11”前,他就接到平台通知,让商家选择只能参加一家平台的促销活动。

如果品牌商选择了另一家平台会怎样?这位人士透露,如果选择在其他平台卖商品,另一家平台尽管不会做下架干预,但是会在其他方面做文章,比如将商品所在会场位置下调,或者会场里面没有你商品的展示。    

■“二选一”背后的利益博弈,伤害了谁?

对此,有专家认为,电商“二选一”现象本质上依然是一场利益博弈,博弈本身并无对错,但规则是底线。

“随着电商市场日渐成熟,电商行业逐渐从流量扩充期进入存量竞争期,而国内电商平台也逐渐从规模快速扩张期转入资源掌控期,各电商平台间开始‘短兵相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说。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去年发布的《中国网络零售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2017年上半年,国内B2C网络零售市场占比前五分别为天猫、京东、唯品会、苏宁、国美,所占份额分别为50.2%、24.5%、6.5%、5.4%和4.1%。可以看到,电商平台间一次次整合,使得电商以天猫、京东为“双寡头”的格局变得愈发地明显和巩固,流量资源愈发高度集中。

“曾经电商混战的年代里,虽然平台间价格战打得一片狼藉,但第三方商户的日子相对好过。一方面,商户可以选择把鸡蛋放在多个篮子里,分散风险;另一方面,以较低成本便可多少得到些平台烧钱补贴所带来的流量红利。”对此,业内专家分析认为,但当渠道开始成长为巨无霸,电商头部平台带来的巨大流量,让包括服装等在内的众多行业品牌商开始极度依赖第三方电商大平台引流的营销模式,此时,对于这种被迫“二选一”的做法,众多品牌商虽心存不满但也无可奈何。

“二选一”背后的利益博弈,是否有害?“促销节是非常关键的一战,在多个电商平台同时做促销,肯定要比只在某一家平台做促销要有利得多,而促销策略一旦失误,造成当季备货滞销,可能带来沉重的打击。”某家居品牌商说,让他更担心的是,“二选一”将来会不会由促销扩大到平时经营。“电商经营竞争已非常激烈,我们要在提升服务、改善产品上花费更多精力。如今,还要再考虑‘二选一’的风险,感觉很累。”李岚说。

不仅商家烦恼,消费者也有担心。“相比到商场买东西,电商的优势在于选择丰富、方便比较。今后电商平台如果‘二选一’,意味着买东西的选择空间变小了,比较范围也变小了,对消费者来说不是件好事。”网购达人王女士说,以前同一品牌同款商品她会多家电商平台进行比较后购买更合适的,但商家如果只选择一个平台,这种选择度无疑会变小。

对此,曹磊认为,在市场支配地位的电商平台用“二选一”策略,这是损害其他电商以及消费者福利,更侵害自家平台内中小商家权益。目前,大电商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优势,把商业优势转化为欺诈平台内经营者正当权益行为,这种现象需引起格外重视。   

■拥抱电商、跨平台开放合作是大势所趋,从立法层面对“二选一”模式说不

曹磊表示,商家与跨平台之间合作是打开销路的前提,希望双方能营造一种良好的销售环境。对于商家而言,电商平台是其销售渠道,销售渠道自然越多越好,选择哪个渠道是其经营自主权,“二选一”限制其销售渠道必然影响其商业利益,也是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所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实际上,我们也看到,很多商家也公开表态不愿站队,不愿陷入“二选一”的艰难选择。品牌商在电商平台压力下“二选一”,品牌自身、消费者、平台方都将受到影响,渠道缩水也意味着消费者选择的可能性减少,终究会反馈到品牌商的公司业绩上。

曹磊还指出,任何一个有影响力的电商平台都是商家获取流量、用户、销售量的一个重要“入口”,尤其是在当下传统零售业不景,很多品牌商线下渠道增速趋缓乃至负增长的背景下,这些商家应该“开源节流”,多主动选择入驻包括京东、唯品会、拼多多这样的主流电商平台广开门路。传统品牌特别是服装品牌,拥抱电商是大势所趋,企业运营电商一方面要“站在巨人肩膀上”,依托第三方平台“借船出海”,另一方面还应该“把鸡蛋放在多个篮子里面”,与多家平台进行合作,以降低平台依赖度和潜在经营风险。

此外,还有专家建议,应积极推动电子商务法出台,将电商平台不得逼迫商家“二选一”明确规定下来,则既为职能部门提供明确的执法依据,也为电商平台规范自身行为提供法律遵循。

“应从立法层面对‘二选一’模式说不。”这位专家同时建议,职能部门应该在“二选一”模式已经损害各方利益、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形成的实际情况下,通过约谈等方式主动介入,而不能当成普通的市场竞争行为不闻不问。

事实上,遏制电商平台“二选一”已具有广泛共识,相关完善立法、强化执法的工作正在加紧部署,电商平台形成规范、良性的竞争秩序当为时不远。

据了解,去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印发通知,对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提出“七个不得”要求,包括“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另据报道,《反垄断法》有望启动首次修订,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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