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 支付宝被央行罚款18万元
罗泽泽 | 2018-04-08 16:45
近年来,移动支付发展非常迅猛,带着手机出门,基本没现金什么事了。但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比如个人信息泄露,金额账号被盗,部分商家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层出不穷。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支付宝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七项违规行为被合计罚款共18万元。
支付宝违法行为类型包括:
一是客户权益方面:(1)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充分;(2)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保障不充分。
二是产品宣传方面:(1)在视频宣传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2)在支付宝官方微博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3)处理完毕的投诉占比计算不实,导致对外公布的数据与实际不符。
三是个人信息保护方面:(1)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不符合最少、必需原则;(2)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
因此,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一是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处罚款3万元。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产品宣传与个人信息保护两项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5万元。
支付宝被处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早在去年4月,支付宝就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收到来自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3万罚金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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